2022年度潜江市卫健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经费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发布日期:2023-10-27 11:30 来源:潜江市财政局


一、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

潜江市卫健委2022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经费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5,评价等级为:优。评分情况见下表:

评价指标

权重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评价等级

项目决策

20%

20

15.5

项目过程

20%

20

15

项目产出

30%

30

30

项目效果

30%

30

30

综合绩效

100%

100

90.5

(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1.项目决策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5.5分,评价等级为中。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但部分绩效目标不科学,不清晰;预算编制标准明确,但资金分配与工作任务不匹配。

2.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5分,评价等级为中。财政批复的预算资金全部到位,项目实施得到保障;预算资金严格按计划执行;项目资金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部分资金未按规定拨放到治疗医院;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部分制度未有效执行。

3.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产出数量指标全部完成;质量指标考核符合相关要求;时效指标按时完成;成本指标均在控制范围。

4.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评价等级为优。扶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扶助对象上访率在控制范围之内;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要求。

(三)项目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效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经费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①扶助对象得到了全部治疗和救治。计划生育执行以来引起的手术并发症和特别扶助对象均得到了有效治疗和扶助。2022年扶助对象309人全部得到了治疗和扶助,做到了应治尽治,没有漏网人员。

②计划生育扶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计划生育手术产生了一定的并发症,发生的治疗费用因本项目的实施免除了计划生育扶助对象的治疗费用,从而使得计划生育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③上访人数减少,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因本项目的实施使得2022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上访人数对比上年大大减少,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绩效目标编制的各质量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不合理、不清晰,与项目实施情况不符。

2)动态监管不力。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及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对象缺乏动态监管及有效跟踪管理,致使预算人数大于实际执行人数,预算金额大于实际执行金额。

3)退出机制及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健全适合潜江实际情况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及纳入特别扶助对象退出机制及业务监管制度,对服务对象治愈或康复等身体状况缺乏有效动态评估,以死亡代替退出。

4)制度执行不严格。未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湖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鄂人口委〔2012〕3号)规定:“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定点治疗机构治疗经费由治疗机构申请,经市人口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不直接拨付给并发症个人。”该项目存在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受益对象相关信息问题,将免费治疗经费直接拨付给并发症个人账户问题。

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二点:

1)监管手段滞后,科技监管手段缺失,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缺失。

2)思想认识不够高,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以存在各种主客观原因为由,未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未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严格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2.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创新监管手段,实行人管与技管并重,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通过公安、民政、疾控、残联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进行大数据比对,随时调查死亡人口情况;切实发挥联系人作用,常联系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情况,及时掌握动态信息。

3.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及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建立符合潜江实际情况的受益对象进入、监管、退出机制及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对受益对象治愈、康复等身体健康实行适时有效动态监控;畅通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4.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口委〔2012〕3号)规定,将免费治疗经费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项目扶助对象、人数及扶助标准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康复治疗费用直接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不直接拨付到并发症个人。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62号)、《湖北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鄂人口政法〔2011〕15号)、《湖北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鄂财社发〔2018〕24号)、《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鄂卫通〔2022〕51号)、《潜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困难户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潜人口委〔2008〕24号)、《潜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提高全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包干治疗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潜人口组〔2014〕7号)及2019年潜江市对全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提高包干治疗经费文件精神,通过对全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实施免费治疗,对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实施特别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的关心与关爱,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及其家庭生活得到了保障,精神上得到了慰藉,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已向潜江市财政部门申报了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对其绩效目标进行了审核批复,本次绩效评价以财政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准,财政批复的绩效目标如下: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经费和三级以上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计生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扶助人数

310人

质量指标

扶助发放到位率

100%

时效指标

扶助发放时间

2022年11月底

成本指标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

不超过57.84万元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包干治疗费用

不超过101.06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免费治疗保障度

有效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被扶助对象满意度

达到或超过95%

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走访财政、卫健委相关业务部门,绩效评价认为上述绩效目标不科学,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做如下调整。质量指标应调整为:扶助对象标准符合率;社会效益指标应增设2个三级指标,指标名称为:1、扶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指标值为达成;2、并发症对象上访率,指标值为≤1/3。

3.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经费来源:本项目经费来源包括国家、省、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022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经费与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项目预算资金158.9万元,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鄂卫通〔2022〕51号)要求,从2022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标准,据此追加调整预算经费后为167.6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39.74万元,省补助资金13.25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14.64万元。潜江市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12.62万元,调标追加预算资金2.02万元,合计114.64万元,项目资金实际拨款167.2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9.8%。单位实际使用资金167.29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67.2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67.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用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包干治疗费用101.05万元,用于发放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66.24万元。项目资金于2022年7月4日前经潜江市卫健委委托代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潜江支行全部拨付到受益对象个人账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追踪问效”,考核评价财政预算中由市卫健委承担的2022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经费及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检验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以提高部门的绩效意识,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市卫健委实施的2022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经费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市卫健委实施的2022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免费治疗人数及经费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补助人数及经费。

2.绩效评价抽样情况

评价小组与市卫健委就2022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经费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项目绩效评价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并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价对象、依据、评价方法、评分办法、实施步骤、评价人员及分工等。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价小组具体工作内容及相应时间安排,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为了保证得出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结果,评价小组随机抽取了老新镇5个、白鹭湖3个受益对象进行了现场访谈,了解该项目的实施过程、效果及资金拨付情况,并制定了专门的评价调查问卷,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了109人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获取项目实施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的实际情况。

3.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以原则:

①科学规范原则;

②独立公正原则;

③突出重点原则;

④系统性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

①单项指标计分方法;

A.简单评分法

B.因素分析法

②权重值的估计;

③指标评价方法;

A.目标比较法

B.问卷调查法

C.成本效益法

④评价标准

A.计划标准

B.历史标准

C.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4.时间安排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时间从2023年 6 月2日到2023年8月10日结束。

(三)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决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类二级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5.5分,评价等级为中。

1)项目立项8分,评价得分8分。①项目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得1分;②项目立项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精神得1分;③项目立项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得1分;④项目立项符合《潜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 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困难户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潜人口委〔2008〕24号)要求得1分;⑤项目立项与潜江市卫健委职责相符得1分;⑥项目按照《湖北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口委〔2012〕3号)规定的实施程序设立得1分;⑦项目管理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申报、预算批复、绩效目标审核及批复等环节都符合法定程序得1分;⑧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文件、材料符合《潜江市预算监督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要求得1分。此项指标得8分。

2)绩效目标满分6分,评价得5分。①项目有绩效目标得1分;②项目是为潜江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提供免费治疗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所设立的得1分;③项目实施符合潜江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情况,得1分;④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到了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⑤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得分,具体为:项目质量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不清晰;⑥项目产出数量指标“完成计生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扶助人数”与项目实际目标任务数相符,得1分。此项指标得5分。

3)资金投入满分6分,评价得分2.5分。①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得1分;②预算额度测算标准均按上级及本级规定的标准测算,但测算人数依据有误,预算测算人数多于实际人数1人,扣1分;③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是为310名计生手术并发症治疗对象提供免费服务的,而实际人数只有309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扣1分;④预算资金分配依据上级及本级文件规定的标准分配,分配依据充分得1.5分;⑤预算分配“计生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扶助经费”涉及人数大于实际人数、资金分配额度不合理扣1.5分。此项指标得2.5分。

2.过程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指标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类二级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5分,评价结果为中。

1)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2分,评价得11分。①项目资金因调标调整后预算167.6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7.2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9.8%,得分为3.99分,约等于4分;②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67.29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67.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得4分;③项目资金使用与《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口委〔2012〕2号)要求在“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经费支付使用管理上”不相符,将免费治疗经费包干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以拨代管,扣1分;④项目资金的拨付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完成,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⑤项目资金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得1分;⑥未发现审计、财政等检查机关出具的报告显示该项目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此项指标得11分。

2)组织实施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4分。①制定了《潜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潜江市卫生财政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得1分,但未制定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进入、管理、评估、退出等环节业务制度,1分;②制定了合法、合规的财务管理制度得1分,但相关业务制度欠缺扣1分;③在制度执行上,按照上位法规定,未严格遵守《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口委〔2012〕2号)关于“免费治疗经费使用管理、不直接拨付给并发症个人、信息公开公示”的相关规定扣1分;④项目资金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得1分;⑤项目资金使用拨付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得1分;⑥项目实施虽明确了相关机构及人员、职责,但信息滞后,导致对受益人员底数不清扣1分。此项指标得4分。

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类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评价结果为优。

(1)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2022年完成计生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扶助人数”绩效目标为310人,当年扶助对象死亡1人,实际扶助309人,得10分。扶助对象309人分布于各镇、街道、农场。根据卫健委提供的扶助对象花名册,绩效评价工作者走访了部分扶助对象,扶助对象均得到了扶助。此项指标得10分。

2)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扶助对象标准符合率绩效目标为100%。实际扶助对象标准符合率为100%。2022年实际扶助对象为309人,根据卫健委提供的扶助对象花名册及卫健委三年一次健康评估等资料,2022年扶助对象309人均符合扶助标准。此项指标得10分

3)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2022年扶助金发放时间”绩效目标为2022年11月底之前。实际由邮政储蓄银行在2022年6月30日和7月4日之前全部发放完毕,此项指标得5分。

4)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①“2022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绩效目标为发放总金额不超过57.84万元(不含调标金额)。实际发放金额66.24万元,扣除调标增加8.93万元后,实际发放57.31万元,达到设定的成本控制要求,得2.5分;②“2022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包干治疗费用”绩效目标为不超过101.06万元。实际支付101.05万元。通过查阅国库集中支付清单,实际成本均在控制范围之内,达到设定的成本控制要求,得2.5分。此项指标得5分。

4.项目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效果指标包含社会效益指标及满意度两大类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1)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①“扶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绩效目标为达成。通过扶助对象走访和社会问卷调查,扶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均得到保障,得10分。②“并发症对象上访率”绩效目标为≤1/3。通过查看卫健委提供的信访登记台账,2022年计划生育并发症人员上访对象共计34人次,未超过计划生育扶助对象人数309人的1/3,得10分。此项指标得20分。

2)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被扶助对象满意度”绩效目标为达到或超过95%。项目共计发放问卷调查109份,回收问卷109份,问卷回收率100%。通过随机抽取109名服务对象对2022年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治疗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项目的满意程度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109人回答“满意”,0人回答“不满意”,满意度的评价结果为100%,达到指标值95%以上的要求,此项指标得10分。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本评价结果依据评价客体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运用规定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公正和公开,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评价客体负责,未经评价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2.关于本项目评价中存在的局限性的说明

本项目评价结论是湖北永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价人员水平和能力的限制,鉴于这种评价工作存在资料的有限性和调查、分析、判断的局限性,评价结论无法考虑到影响资金使用的所有因素及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评价结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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