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泰丰片区控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06 11:40 来源:潜江市财政局


一、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65.5分,评价等级为中。明细如下表:

评价指标

权重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评价等级

项目决策

20%

20

9.5

项目过程

20%

20

15

项目产出

50%

50

33

项目效果

10%

10

8

综合绩效

100%

100

65.5

(二)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1.决策。权重20分,得9.5分,评价等级为差。

1)项目立项满分8分,得分6分。该项目包括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二个内容,而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于2018年11月由原潜江市城乡规划局与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合同中标设计总费用496万元,已列入2019年项目预算,截至2020年底已支付298万元,结余资金198万元截至2022年底未支付,仍将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请示及市政府批示作为2022年项目立项依据和申报程序文件不符实际,扣2分。

2)绩效目标满分6分,得分1.5分。未设定长期目标,扣0.5分;设置的“规划工作完成合格率”“工作实施及时率”等指标不宜量化,不能有效获取清晰和可衡量的数值,“规划面积”指标与《设计合同》约定的规划设计面积不一致,扣3分;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已达4年之久未完成编制工作,项目效益和效果不明显,扣1分。共扣4.5分,得1.5分。

3)资金投入满分6分,得分2分。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已列入2019年预算,与㤗丰片区控规合并编制资金预算不科学、不合理,扣2分;自规局以财政核定自规局所有项目资金控制总额1000万元为依据反向测算分配到各项目,资金分配缺乏标准,与合同约定匹配,扣2分。共扣4分,得2分。

2.过程。权得分20分,得分15分,评价等级为中。

1)资金管理满分12分,得分10.5分。2022年预算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00万元,实际已支出62.4万元,预算执行率62.40%,扣1.5分。

2)组织实施满分8分,得分4.5分。合同签订不规范,《设计合同》完成时间约定不具体,以及双方签章、签订时间、联系电话等要件不齐全,扣1分;合同双方未按约定时间、内容等要求充分履行,项目未完成,特别是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跨度时间长达4年,扣2分;因项目因未完成,未验收,扣0.5分。共扣3.5分,得4.5分。

3.产出。权重分50分,得分33分,评价等级为中。

1)产出数量满分20分,得分13分。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编制2018年11月签订合同,2022年1月向市政府提请审批该规划成果,截至评价时尚未批复,扣5分;㤗丰片区控规直至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1日进行规划设计成果公示,仍未最终报批,扣2分。共扣7分,得13分。

2)产出质量满分10分,得分5分。《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处于在编未批状态项目的编制应当服从总体规划,需待总体规划批复后再进行调整完善,扣5分。

3)产出时效满分10分,得分5分。受《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报批的影响,项目的规划设计未及时完成,特别是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中期较长,扣5分。

4)产出成本满分10分,得分10分。实际使用62.4万元,资金预算未超过合同价。

4.效果。权重分10分,评价得分8分,评价结果为良。项目为城市建设提供一定依据,部分成果得到应用,但目前仍是阶段性成果,扣1分;满意度问卷调查项目满意率达100%,但合同双方履约还未完成,扣1分。共扣2分,得8分。

(三)项目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效

该项目的实施潜江城市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规划依据,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是潜江市规划的重要产城融合发展区域,㤗丰片区是重要的城市客厅、中央商务区、人才和财富高地。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在潜江市服装产业园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规划编制,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潜江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杨市中心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选址和建设,杨市还建房等居住小区和南片邻里中心等商业体规划设计,莱克、柳伍水厂和楚虾王等工业项目选址和建设等项目发挥了指导作用。泰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新中心医院、潜江高中、第三实验小学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选址,红梅路南沿、潜江大道、兴盛路等市政道路施工设计,县河公园的规划,翰林府等居住小区和希尔顿酒店商业体规划设计等项目发挥了指导作用。

2.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项目实施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不合理,缺乏时效性。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已在2019年列入预算,将该项目与㤗丰片区控规项目合并一起继续申报项目,其原有规划申请及政府批示等依据缺乏时效性。

⑵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绩效指标值与《设计合同》约定不同步。㤗丰片区控规项目没有设定长期目标;质量指标“规划工作完成合格率”设置为“≥90%”,时效指标“工作实施及时率”设置为“≥90%”,但实际评价不能有效获取清晰、可衡量的数值;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产出数量指标“规划面积”设定为“≦24平方公里”,㤗丰片区控规项目产出数量指标“规划面积”设定为“≦10平方公里”,与《设计合同》内容不相符,小于《设计合同》约定的规划面积;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2018年就已启动,到评价时仍未完成,预期效益和效果不明显。

⑶资金申报额度依据科学性、合理性不足。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已列入2019年预算,与㤗丰片区控规合并编制2022年资金预算不科学,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不匹配;项目合同中标价虽然按国家规划设计取费标准核定,并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但是,自规局在申报2022年度资金时以财政核定自规局所有项目资金控制总额为依据,在不突破控制总额的前提下反向分配到明细项目,资金分配缺乏标准,与《设计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不完全匹配。

⑷资金预算执行不到位。已批复的预算资金100万元,而实际支付62.4万元。结余37.6万元。

⑸项目组织实施执行不到位,导致相应的绩效目标未能完成。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任务完成时间约定不具体,双方签章、签订时间、联系电话等要件不齐全;二是合同双方履约不充分,项目尚未完成,不能如期验收,特别是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跨度时间长达4年。

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主观上没有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二是受《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报批的影响,项目有待总体规划批准后,再进行修改完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要严格按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准确把握项目立项的依据,把以前项目和当前项目严格区分,科学分类,科学设置项目名称。加强项目库与资金池科学管理和决策,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只有经科学评判应当实施的项目才能纳入项目库;同时,要结合当地财政资金池负担能力,遵循轻重缓急、关重民生等优先原则选择项目,使用项目立项与资金预算保持协同。

2.充分考虑项目的实施方案、计划、合同等要求,科学、合理地设定项目长期目标和当期目标,准确编制项目绩效指标,以便于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合同双方履约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尊重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发挥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附件:绩效评价评分明细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该项目包括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二部分,主要是对潜江市城乡合理布局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由原潜江市南部先进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总口管理区总体规划变更而来。按照潜江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8〕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启动潜江市南部先进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总口管理区总体规划请示》的批示意见,于2018年9月启动了编制工作,经政府采购程序,由武汉市规划研究院中标,2018年11月原潜江市城乡规划局与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合同设计总费用496万元。2020年8月市政府同意将南部先进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总口管理区总体规划调整为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2020年9月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初步定为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按照规划编制推进实际情况,经双方商议后确定,设计总费用按原合同执行,不再增加费用2021年11月19日,市委组织召开专题会,专题听取并原则同意了《潜江市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规划》成果,会议要求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成果并按照程序做好专家评审和相关审批工作。2022年1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政府提请审批规划成果,截至目前尚未审复。2019年列入项目预算,2020年底已支付298万元,结余资金198万元因项目未完成未支付。

泰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2021年8月正式启动编制工作,由武汉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标,合同设计总费用208万元。2021年11月19日,潜江市委专题会审议该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并要求进一步完善成果,按程序做好专家评审及相关审批工作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1日,《潜江市泰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在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完成批前公示。

年度绩效目标:市自规局根据《设计合同》编制2022年的项目绩效目标,并经财政局批复。绩效目标如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产出数量

南部智能片区规划面积

≦24平方公里

㤗丰片区规划面积

≦10平方公里

产出质量

规划工作完成合格率

≥90%

产出时效

工作实施及时率

≥90%

产出成本

项目经费使用限额

≦100万元

效果

社会效益

为城市建设提供依据

达成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

≥90%

2.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该项目经财政批复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100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实际使用62.4万元,全部为支付给武汉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㤗丰片区控规项目设计费,资金结余37.6万元,当年资金预算执行率为62.40%。

评价中我们注意到,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已在2019年申报,预算资金496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支付298万元,结余资金198万元直至2022年底未支付。单位在编制2022年项目时将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与㤗丰片区控规项目合并一起编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支出的追踪问效,考核和评价潜江市自规局管理的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项目的实施成果及经验教训,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部门的绩效意识,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丰富和积累绩效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实际操作水平。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项目二部分设计,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范围包括杨市片22.43平方公里和总口片22.52平方公里,㤗丰片区17.6平方公里。

2.绩效评价抽样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62.4万元。遵照《潜江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原则上,样本总量按照资金额度或项目个数的20%确定,样本个数采取分类、分层抽样的办法确定,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要求,本项目属于技术服务,所支付费用全部为支付给武汉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㤗丰片区控规项目设计费,未支付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设计费用,实行100%的样本抽取。抽取的样本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满足了本次评价的需要。

3.绩效评价采用的主要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实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办法,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发放调查问卷、复核、分析等方式,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评价小组主要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个性指标评价,重点个性指标评价一般选择具有代表性或使用资金效率明显的指标,实现对本项目的绩效评价。

4绩效评价的依据和标准

本项目评价主要依据《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20〕3号)、《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19〕8号)的规定,以市自规局申报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小组设置了《2022年潜江市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框架》。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按照综合得分的分值确定相应的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5.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事务所接受潜江市财政局委托,于2023662023731日对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⑴前期准备阶段。成立了以王小明、肖江萍为主评人,龙书虎曾令英等人为成员的评价小组,通过收集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分析整理绩效评价资料,确定绩效评价的标准,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绩效目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⑵现场工作阶段。评价小组实地抽查部分项目,通过访谈、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发放调查问卷,听取各方面意见,综合判断该项目资金使用效果和社会满意度。

⑶分析汇总撰写报告阶段。根据收集的项目绩效评价基础数据与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评价初步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征求意见后加以修改完善。

⑷成果提交阶段。汇总整理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的项目的绩效评价资料,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6.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评价小组依据《湖北省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了《2022年潜江市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构架》,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设计了4个一级指标、  11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共三个层级的指标,并对每个指标的解释和评价标准做出了说明。详见附件:《2022年潜江市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构架》

(三)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决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决策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9.5分,评价等级为差。

⑴项目立项满分8分,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4分和项目程序规范性4分2个三级指标,评价得分6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4分,得3分。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政策要求和市政府的批示,满分1分,但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2019年已申报预算,不宜再以原《规划》为依据纳入2022年申报,扣0.5分;②项目立项符合市自规局工作职责范围,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得1分;③项目已纳入财政预算支持范围,得1分;④项目执行与规划要求和《设计合同》约定保持时间同步,满分1分,但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早在2018年就已启动,与《设计合同》约定时间不同步,扣0.5分。共扣1分。

项目程序规范性满分4分,得3分。①项目立项符合部门预算规定的程序要求,得1分;②该项目的立项满足《关于启动潜江市南部先进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总口管理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请示》和请示批示(2018年5月)及变更为《潜江市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的请示及批示(2020年8月),《关于启动㤗丰片区按钮规和城市设计工作的请示》及批示(2021年7月)等相关文件资料符合项目的程序规范性要求,满分2分,但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已列入2019年预算,其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等不符合项目程序规范性要求,扣1分;③项目事前已经过必要的招投标、集体决策等,得1分。共扣1分。

⑵绩效目标满分6分,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和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2个三级指标,评价得分1.5分。

绩效目标合理满分3分,得0.5分。①项目设定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满分1分,因未设定长期目标,扣0.5分;②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与《设计合同》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合理性,具有可测性,满分1分,因设置的“规划工作完成合格率”“工作实施及时率”等指标不宜量化,“规划面积”指标设定为“小于等于”一定的规划面积,与《设计合同》内容不相符,扣1分;③项目按预期完成,产出效益和效果明显,满分1分,因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2018年就已启动,到评价时未完成,效益和效果不明显,㤗丰片区控规项目到2022年底未完成,扣1分。共扣2.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得1分。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满分1分,因设定的“规划工作完成合格率”“工作实施及时率”等绩效指标不能有效获取清晰和可衡量的数值来计算, 扣1分;③该项目2个子项绩效指标值均与《设计合同》约定的任务数相匹配,满分1分,因数量指标“规划面积”与合同约定的规划设计面积不一致,扣1分。共扣2分。

⑶资金投入满分6分,得2分。

资金编制合理性满分6分,得2分。①该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合同的内容均相匹配,满分3分,因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已列入2019年预算,预算资金496万元,结余资金198万元至评价时尚未支付,与㤗丰片区控规合并编制资金预算不合理,扣2分;②预算资金编制和资金分配额度的依据充分,与㤗丰片区控规项目《设计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相匹配,满分3分,自规局以财政核定自规局所有项目资金控制总额1000万元为依据反向测算分配到各项目,缺乏分配标准,与合同约定不完全匹配,扣2分。共扣4分。

2.过程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指标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5分,评价结果为中。

⑴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2分,包括资金到位率4分、预算执行率4分和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3个三级指标,评价得10.5分。

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4分。该项目2022年预算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得4分。

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得2.5分。2022年实际到位资金270万元,实际已支出62.4万元,预算执行率62.40%,得分=4*62.4%=2.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得4分。①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②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③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得1分;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

⑵组织实施指标满分8分,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和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2个三级指标,评价得分4.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4分,得4分。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资金审批、招投标、合同管理等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2分;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得0.5分。①合同签订规范,主要条款清晰,签章、时间、联系方式等齐全的,满分1分,因《设计合同》双方签章、签订时间、联系电话等要件不齐全,以及完成时间约定不具体,合同约定“按双方商定时间”提交设计文件,但后期没有双方就履约时间商定的补充文件,扣1分;②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合同双方按约定时间、内容等要求充分履行完成,满分1分,因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已于2018年启动,至评价时仍未完成,扣1分;③㤗丰片区控规双方按约定时间、内容等要求充分履行,满分1分,因㤗丰片区控规未约定时间完成,扣1分;④项目申请、批复、合同、实施、验收等资料齐全及时归档,满分1分,因项目因未完成,未验收,扣0.5分。共扣3.5分。

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满分50分,评价得分33分,评价结果为中。

⑴产出数量指标满分20分,包括南部智能片区规划面积10分、㤗丰片区规划面积10分二个三级指标,评价得13分。

南部智能片区规划面积满分10分,得5分。《潜江市南部先进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总口管理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18年启动,2020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调整为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项目,规划范围进行调整,规划设计面积约44.95平方公里,其中杨市片22.43平方公里,总口片22.52平方公里,设计总费用仍按原合同执行,不再增加费用2021年11月19日,市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要求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成果并按照程序做好专家评审和相关审批工作。自规局2022年1月向市政府提请审批该规划成果,尚未批复,该项目跨年度较长,至评价时未完成,扣5分。

㤗丰片区规划面积满分10分,得8分。该项目2021年8月启动编制工作2021年11月19日,市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要求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成果并按照程序做好专家评审和相关审批工作;2022年9月项目编制机构就完善后规划成果对接有关单位,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2023年2月28日,潜江市政府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同时提出修改建议,待成果完善后按程序公示并报市政府审批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1日,《潜江市泰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在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完成公示,尚未最终完成,扣2分。

⑵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设置“规划工作完成合格率”指标,评价得5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20年8月启动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处于在编未批状态,待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才能进一步完善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二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扣5分。

⑶产出时效指标满分10分,设置“工作实施及时率”指标,评价得5分。受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还未完成的影响,项目的规划设计未能完成,扣5分。

⑷产出成本指标满分10分,设置“项目经费使用限额”指标,评价得10分。2022年项目经费预算使用限额100万元,实际使用62.4万元,未超过合同总价,得10分。

4.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和满意度二个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8分,评价结果为良。

⑴社会效益满分5分,得4分。项目为城市建设提供一定规划依据,部分成果得到应用,如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指导莱克、柳伍水厂和楚虾王等工业项目选址和建设;㤗丰片区控规指导红梅路南沿、潜江大道、兴盛路等市政道路施工设计,翰林府等居住小区和希尔顿酒店商业体规划设计等。但目前仍是阶段性成果,扣1分。

⑵满意度满分5分,得4分。本次评价发放调查问卷50份,收回50份,群众满意率达100%,但根据《设计合同》的履行情况,项目未完成,扣1分。

附件:

1.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构架

2.南部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㤗丰片区控规项目评分明细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